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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

更新时间:2021-07-14 作者:admin 点击:

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1年6月25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尽锐出战,攻坚克难,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4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62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3.9万贫困人口脱贫,全省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书写了青海发展史上的辉煌篇章。在这场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兄弟省市、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和社会各界鼎力相助、合力攻坚,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奋力拼搏,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贡献突出、精神感人、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

为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乘势而上,接续奋斗乡村振兴,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等219个集体“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秦文等328名同志“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新青海建设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以对党忠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锐意进取的饱满热情和昂扬斗志,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担当作为,奋勇争先。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创新,担当实干,为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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